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标奖励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数量及等级已成为衡量一所医院科研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为更好地激励全院医护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促进我院研究型中医院的建设,医院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 组织管理
由医院科技处组织管理实施,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申报工作以科室为单元,科主任负责组织落实本科室的申报组织工作,把好标书质量关,并按大学和医院的申报工作进度安排,按时提交。
各科室申报数量的要求:由科技处统一部署,其原则按符合申报条件总人数的相应比例确定,其中临床编制者60%以上,专职研究人员编制者80%以上。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申报(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在其要求内,但仍符合申报条件的,鼓励继续申报)。
2. 中标激励与约束措施
(1) 中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税后。其中8万元在中标当年年底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课题完成取得“通过验收”的通知书后兑现)。奖励经费由其课题负责人自主分配。